对《十七地论》中“菩萨地”理念的分析

唯识家以为,世间万法——一切存在的事物,都有三自性,也都有三无性。三自性是遍计所执性,依他起性,圆成实性;而三无性是相无性,生无性,胜义无性。

原来唯识学立论,以为宇宙万法,皆是能变的心识、所变起之境,这即是‘万法唯识’。而心识所变的外境,依其原始的性质,可分做三类:

一、妄有性: 这类事物本来没有本体,是我人假立名相而有的,而我人却普遍的执著计较,计较的物件,不外是名称言说或义理,名称言说不是实有,只有‘妄有]。

二、假有性: 这类事物,是因缘和合——众多因素条件所生起的,如以砖瓦木石筑成房屋,以泥土工具做成瓶钵,它没有本身的实体、自性,不过是‘组合’的存在 (仗因托缘的生起存在) ,这也不是实有 ,只是‘假有’罢了。

三、实有性: 这是诸法的实体、自性,它不是虚妄的、暂时的存在,而是绝待的、超越的存在,事实上这是诸法绝待的理体,也即是‘实性’——真实的存在。

以上三类,在佛学术语上称为‘三自性’——即是遍计所执性,依他起性,圆成实性。如 <解深密经> 上说 :‘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,谓一切法,假名安立,自性差别,乃至为令随起言说; 云何诸法依他起相,谓一切法缘生自相、、、、、、云何诸法圆成实相,谓一切法平等真如。’经文中的‘相’字,在此处就是性的意思。所以,换一个方式说,三自性就是:

一、遍计所执性: 这是我人对一切事物,普遍的执著计较。执著于五蕴和合的假我为实我,执著于条件组合的假有为实法。或执于相,或执于名,或执于义理,时时计较,处处计较,这一切执著计较,就是我人烦恼生起的原因。

二、依他起性: 依他起的‘他’,指的众缘——众多的因素条件。世间万有,没有孤立生起或存在的,全是因素条件的组合。既是组合,就会随著组合条件的改变而变化。所以它没有‘自性’ ——即是没有固定不变之性。

三、圆成实性: 圆者圆满,成是成就,实是真实,合而言之,就是圆满成就的真实体性。这真实体性不是事相,而是‘理性’——超越相对的绝待真理。也就是二空——在我空和法空之后,所体证的理体。这理体也就是真如。

三自性,是以依他起性为中心。仗因托缘生起的事物,只是暂时的现象,不是永恒的实体。我人若在这因缘和合的事物上执著计较,这就是遍计所执性——普遍的计较执著,执我执法、执常执断。如果彻悟诸法缘生,常一切时,在依他起诸法上、无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,这就是圆成实性。 <唯识三十颂> 上说 :‘依他起自性,分别缘所生,圆成实于彼,常远离前性。] 前性,指的是于依他起法上,远离普遍执著计较的遍计所执性。

一切诸法,各具三自性,同时也各具三无性,那就是相无性,生无性,胜义无性。无性,就是无自性。试想,宇宙万有,无非全是一时组合的假相,依此假相,而立假名。我人在这一切假名、幻相上执著计较,假名幻相何尝有其自性? 其次说生无性,依他起之法,是仗因托而生起的,它是随著因缘的聚散而生灭,它何尝有固定不变的自性? 最后是胜义无性,所谓胜义,就是真如。 <唯识三十颂> 曰:‘此诸法胜义,亦即是真如,常如其性故,即唯识实性。’唯识实性就是圆成实性。圆成实性是超言绝虑的绝待之法,显二空之妙理,所以说胜义无性——胜义如果有自性,就不是绝待的胜义了。

中道:非空非有。

┌情有——非空 ┌遍计所执性┤ │ └理无——非有 │ │ ┌假有——非空 三性各具中道—┼ 依他起性 ┤ │ └实无——非有 │ │ ┌真实——非空 └ 圆成实性 ┤ └无相——非有


Author: Zi Liang (liangzid@stu.xjtu.edu.cn) Create Date: Tue Jun 6 21:35:30 2023 Last modified: 2024-03-09 Sat 20:56 Creator: Emacs 28.1 (Org mode 9.5.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