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佛教唯识学的思考与分析【废弃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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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原因:我经过一系列深刻的自我思考,仍然无法认同唯识学骨髓里的一切唯境的想法。或许这种想法是对的,但是这种思路是极其低效且保守的。我认为我的人生使命需要寻求的是一种高效但近似(即未必正确)的三观,所以最终我选择抛弃唯识理论。

1. 解“唯识”意

唯识的“唯”,与哲学里常见的唯物、唯心的定义方式完全不同。本质上讲,唯识属于“唯心”,即佛所说“一切唯心造”。

如《周易》之易有简易、变易、不易(不变)三重诠释,唯识立论有:

  1. 一切物(法)若无识,则无所建立升起,故唯识为要。法者,沙门物、属性之笼称,见《百法明门论》。
  2. 人与人虽共处一处,然各有八识,由此各有独自的世界,交遍而不杂容。
  3. 为破法我二执,假说唯识。通过观五蕴,知我为假立而破我执。观一切有为法无有自性,无实在自体,破法执。又为破认为性相皆无的恶趣空,论述诸法不离识,故曰唯识。
  4. 实无识可唯。何以故:因为无法执,便无八识可执,故无八识可“唯”。此即渡河后弃船之意。

2. 解八识

八识者,前五识为 眼耳鼻舌身,后三识为 意、末那、阿赖耶。

2.1. 目标:转识成智

大意为“六七因上转,五八果上圆。” 前五识仅有认识功能,第八识多谓习气。人之实践,多依赖于六识的思索与比较,又受制于七识的利己,故于实践论上,当改造六以细致体察,改造七以慈、悲、平等,最终假以时日,得五的无漏与八的涅槃。2

2.2. 八识的变化分析——能变

人言八识能变,三义:1. 变,然非动;2. 非枯死;3. 不可思议 (无法通过比量层次的意识活动进行分析演算)

此之能变,为顿为渐?或曰为顿,有论:

复次变义,为渐为顿?应知变者,顿起顿灭,无有渐义。云:“何一切行迁流不息曰行,言一切行者,犹云诸有为法。才生即灭耶?”如
《庄严论》,有十五义,成立其相;有九因,成内十四相;有十四因,成外十相。此云内外者,随俗说心内色外故。今此总略述之:一
者,诸行相续流名起,若非才生无间即灭者,才生即灭,非从生至灭中间有少微间隙也,故云无间。应无诸行相续流。若汝言“物有暂
时住,次时先者灭、后者起,可名相续”者,此亦不然。由暂住时,后起无故。二者,凡物前灭后起,必藉因缘,若离因缘,则无体故。
若汝言“彼物初因,能生后时多果”者,不然。初因作业,即便灭尽,岂得与后诸果作因?若汝言“初因起已,更不起”者,建立此因,复
何所用?若汝言“起已未灭,后时方灭”者,彼至后时,谁为灭因?三者,若汝复执“是能起因,复为灭因”者,不然。起灭相违,同共一
因,无此理故。譬如光暗不并,冷热不俱,此亦如是。是故起因非即灭因。四者,若汝言“诸行起已,得有住”者,为行自住,为因他住?
若行自住,何故不能恒住?若因他住,彼住无体,何所可因?二俱不尔,是故才生即灭义成。五者,若汝执“住因虽无,坏因未至,是
故得住。坏因若至,后时即灭,有如火变黑铁”者,不然。坏因毕竟无有体故。火变铁譬,我无此理。铁与火合,黑相似灭,赤相似起;
能牵赤相似起,是火功能,实非以火变于黑铁。又如煎水至极少位,后水不生,亦非火合水方无体。水得火缘,另生其相。六者,佛说
有为法色心诸法,有起灭故,名有为。有为相,一向决定,所谓无常。若汝执“诸行起己,非即灭”者,是有为法,则有少时而非无常,
便堕非一向相。难曰:“才生即灭者,得非总是灭耶?”答:应知顿灭,实是顿生。七者,若汝言:“若物刹那刹那新生者,云何于中作旧
物解耶?”应说由相似随转,得作是知。譬如灯焰,相似起故,起旧灯知,而实差别,前体无故。八者,若汝言:“云何得知后物非前耶?
”应说由灭尽故。若住不灭,则后刹那与初刹那住无差别。由有差别故,知后物而非前物。九者,若汝言“物之初起,非即变异”者,不然。
内外法体,后边不可得故。内心才起若不即灭者,即此心法应有后边可得。今我此心,念念生灭,了无此彼边际。外法亦然。析物至极
微,若更析之,便心相变似虚空现,不作色相现,谁为后边?又如此方名家亦云:“一尺之棰,日取其半,千古不竭。”若有后边,则应
可竭也。由初起即变,渐至明了。譬如乳至酪位,酪相方显,而变体微细,难可了知,相似随转,谓是前物。如初刹那乳才生即灭,第
二刹那有似前乳续生,名相似随转。然第二刹那亦才生即灭,第三刹那复相似随转。余准可知。至前后相似之程度,恒视所遇之缘以为
差。故初刹那乳灭已,经多刹那随转,遂至酪位。酪于乳相,则相似几等于零,缘为之也。又酪位以往,若不遇异缘,则续生多似前相。
脱遇异缘,如被人啖,则是酪前刹那灭已,后刹那续生者,非似前酪相。推此而言,则宇宙者,变动不居,亦非若纵线直往。强为拟之,
乃若曲线然,步步改观也。科学家有谓物质不灭,则视宇宙为重复,便是大过。以故才生即灭义得成。十者,若汝许心是才生即灭,彼
心起之因,谓眼根也。色尘也。等等者,谓余根尘。诸行,彼果谓心。才生即灭故,其因眼色等诸行。亦尔。由不可以常因起无常果故。
十一者,彼眼等诸行,亦是心果,故才生即灭义得成。由不可以无常因起常果故。此中言心与根尘互为因果,乃依俱有因言,非因缘义。
如是十一义,略明梗概。观者会通,知其趣也。此土深了生灭者庄周、郭象其选也。《庄子·大宗师》云:“夫藏舟于壑,藏山于泽,谓
之固矣。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,昧者不知也。”郭子玄释之曰:“夫无力之力,莫大于变化者也。故乃揭天地以趋新,负山岳以舍故。
故不暂停,忽已涉新,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。世皆新矣,而目以为故。舟日易矣,而视之若旧。山日更矣,而视之若前。今交一臂
而失之,皆在冥中去矣。故向者之我,非复今我也。我与今俱往,岂常守故哉?而世莫之觉,谓今之所遇,可系而在,岂不昧哉!”子
玄斯解,渺达神旨,故不暂停一语,正吾宗所谓才生即灭也。晚世独有王船山颇窥及此,其书具在,学者可取观之。恐繁不述。

其意云:1. 诸法相续升起,刹那而灭,无有间隔,故无从相续。2. 有为法需因缘,前因作业,即时灭尽,无从未来果的因。3. 诸有为法才生即灭。即:《庄子·大宗师》云:“夫藏舟于壑,藏山于泽,谓 之固矣。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,昧者不知也。”郭子玄释之曰:“夫无力之力,莫大于变化者也。故乃揭天地以趋新,负山岳以舍故。 故不暂停,忽已涉新,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。世皆新矣,而目以为故。舟日易矣,而视之若旧。山日更矣,而视之若前。今交一臂 而失之,皆在冥中去矣。故向者之我,非复今我也。我与今俱往,岂常守故哉?而世莫之觉,谓今之所遇,可系而在,岂不昧哉!”

2.3. 认识活动的结构分析:四分

分者,分别也。四分者,论述“识”之过程的四要素,即:所量(为何),(以何)能量,(得何)量果。如以尺量物时,物为所量,尺为能量,解数之智,名量果。 于心识,诸法相(相分)为所量,八识(见分)为能量,自证(自证分)为量果。 若量此量果,则又需有面对此量果的相分、见分、自证,即有一个证自证,此为四分。

当知此四分存在于每一个认识过程,同时出现,不即不离。

唯识四分论对罗素的驳斥:

附识:小乘量果即是见分,行相为能量,外境为所量,参阅《述记》十五第十七页。斯已迷谬唯识。其在远西,有勃兰泰那者,以 对象为心理特征。其说以为无论何种心理现象,必有对象,爱必有所爱,恨必有所恨云云。罗素来华讲演曾及之。勃兰泰那之弟子 马恩农,析心理元素为三:一作用,二主象,三对象。即如对灯起想,想即作用;当小乘之见。心中似灯相现,此谓主象;小乘说 此为能缘上所缘之相,名为行相。外界之灯,是为对象。小乘之境。此其持论,适与小乘冥符。后来实在论师,专重对象,遂不立 主象。然复有两派:甲派犹许有作用;乙派遮作用,唯成成者,成立。对象。今人罗素即主乙说。罗素言:“如想天坛,心中便现 出天坛,何待作用?又此作用,实验不及,即在理论,亦无须尔尔。恒人习言我想,缘我字于文法上乃属主词,取便称谓,遂成串 习,故作用名,但从主词之我,蜕化而来。如云天下雨,明知雨者非天,但由主词习用,故作是说。我想亦然。”罗素《心之分析》 第一讲。按罗素此计,实出马恩农下。即如我想之云,若以唯识相稽,虽无有我,而有我执,七则恒行,六除五位无心,余亦不间。 故我想言,非不成立。罗素本不了此。又在文法,主词不尽无实所指。今云罗素还英国,即未可以天下雨为例,谓无罗素其人。又 以想天坛言,如无此心作用,应不想天坛时,天坛恒现心中。若云作用不可实验者,罗素固尝许有认识认识,上两字虚用,下两字 实用。谓如对烛,起于烛知,俱时之心,知此烛知。《心之分析》第九讲。若尔,作用已可实验,云何复言不可?罗素又引詹姆士 说:“颜料陈诸商店,唯是备购之物;设章施绘事,五采夺目,遂发心情。故心与物但随排列变异,非由原料不同。”同前第二讲。 今应诘彼:心有深思,采色当前,视若无睹,则亦何说?迹罗素之论,本毗于唯物。罗素欲以心之现象,归入物理公律之下,谓 “如习惯及联想等,将来或可用脑筋之变化说明之”云云。见前书第十一讲。尚考天竺数论诸师,有说心此言心者,即第六意识。根 是肉团者,参阅《义林·五根》章。斯足方其妄耳。今此非欲擿罗素之短,朋于勃兰泰那、马恩农。以罗素计无作用,即大乘能缘 见分亦不成,过失最重,故偏责之。若马恩农、勃兰泰那与小乘一例之见,固大乘所已破矣。

对小乘与上文中心理学派的相同思想的驳斥:

初成相分义者。自识谓见分,后随文准知。亲所缘,唯是自识所变。所变,谓相分。《述记》载有多量:一云,如缘青时,若心、心所 上无所缘相貌,应不能缘当正起时自心所缘之境,宗也。许无所缘相故,因也。如余所不缘境或如余人境。喻也。次云,我余时缘声等 心,亦应缘今色,宗。许无所缘相故,因。如今缘自青等之心。由彼之说,即缘青之心上不变似青相,故以为喻。三云,除所缘色外诸 余法,亦应为此缘色心缘,宗。无所缘相故,因。如现自所缘色。喻。略举三量,已足见义。皆以反证相分定有。心谓见分,下准知。 亲所缘,定是不离自心之境,谓相分是心之所变,故不离心。故唯识义成。当时大乘建立相分,实为破小乘心外取境之利器。吾将于 《境识章》更详论焉。

2.4. 八识的官能分析:所用,属性,“功能”

  1. 遍及所执,所假造的一切物,都可理解为功能。
  2. 诸心法亦遍计所执,亦为功能,亦有功能。唯识以为功能从种子生。

2.5. 为什么说唯识多属于唯心主义:对“境”的分析

TODO.


Author: Zi Liang (liangzid@stu.xjtu.edu.cn) Create Date: Sun Aug 13 16:58:22 2023 Last modified: 2024-03-09 Sat 20:56 Creator: Emacs 28.1 (Org mode 9.5.2)